“消费品召回”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终端消费者手上的存在缺陷的产品收回。召回不是针对个案、个体消费者,而是针对生产商原因所造成的批量性产品问题。
缺陷是产品召回的核心基础,那如何认定产品有没有缺陷呢?根据中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累计召回消费品8027万件,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分列召回数量的前三位。
以上召回不仅解决了消费者的安全隐患,也能有助于倒逼生产企业改善产品质量。新的一年,希望各大厂家继续抓紧排查自家产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召回、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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