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与此同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也印发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指出,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根据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在此背景下,个人防护也相对应地应作出改变。
首先,感染者在居家期间,应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其次,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再次,陪护人员尽量固定首选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的人员。
感染者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尤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最后,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使用常规家用清洁产品并按说明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居家消毒应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优先使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做好通风换气工作,每天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相关知识
厕所防疫怎么保障?智慧防疫卫生间已是大势所趋!
高效防疫 科技先行 | 瑞沃为公共场所打造防疫管控利器!
高效防疫 科技先行|瑞沃为公共场所打造防疫管控利器!
深圳企业给武汉洪山区教育局捐赠杀菌机,为师生保驾护航
抗菌牙膏哪个牌子好?草方牙膏,中药抗菌,守护口腔
喜尔康攻克技术难关实现突破,发布首个智慧防疫卫生间
公共场所与个人防疫科普:戴口罩、手消毒缺一不可!
北海黑珍珠复工复产工作井然有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阳康后,家中居所消毒有哪些误区?
凝聚爱与正能量 科勒齐心共抗全球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