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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高仪被行政处罚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1005910号)显示,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22141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8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销售的鲍系列都市型电子感应面盆龙头(商标:GROHE、规格型号:36453000)进行国家监督抽查,根据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CF2021034)显示:经抽样检验,欠压保护项目不符合CJ/T194-2014《非接触式给水器具》标准,依据《非接触式水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本案货值金额22214.16元,违法所得6974.06元,无应没收产品。

据公开信息显示,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陶江,成立于2001年8月,其经营范围包括厨卫用具、卫浴节水系统等,且该公司为德国高仪(GROHE PACIFIC PTE LTD)全资子公司。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1005910号)显示,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22141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8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销售的鲍系列都市型电子感应面盆龙头(商标:GROHE、规格型号:36453000)进行国家监督抽查,根据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CF2021034)显示:经抽样检验,欠压保护项目不符合CJ/T194-2014《非接触式给水器具》标准,依据《非接触式水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本案货值金额22214.16元,违法所得6974.06元,无应没收产品。

据公开信息显示,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陶江,成立于2001年8月,其经营范围包括厨卫用具、卫浴节水系统等,且该公司为德国高仪(GROHE PACIFIC PTE LTD)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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